西安航空学院信息工作管理办法

作者: 时间:2019-07-29 点击数:

第一章 总 则

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工作,提高信息工作的制度化、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,更好地发挥信息工作的重要作用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信息收集与报送是学校和上级领导机关科学决策、民主决策、依法决策的重要依据,对于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
第三条 学校信息工作的基本任务是:建立健全渠道畅通、反应灵敏的信息网络;紧密围绕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、省市及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和学校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,及时、准确、全面、安全地实现信息的传递;促进校内外的信息沟通与交流,扩大学校影响和社会声誉。

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

第四条 学校信息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,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,校内各单位分级负责。

第五条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信息工作第一责任人。各单位须确定1名负责人分管信息工作,并明确1名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工作。信息工作负责人、信息员及联系方式需报党政办公室备案,如有变动,应及时上报更新。

第六条 党政办公室信息工作的主要职责:

(一)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及学校党政领导对信息工作的指示、要求,研究、制定信息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
(二)创新工作机制、服务内容和方式方法,使信息工作始终体现时代性、把握规律性、富有创造性。

(三)确立各阶段信息报送重点并及时通报学校各单位。

(四)做好信息的采集、筛选、加工、传送、上报、反馈和存档等各项日常工作。

(五)负责协调处理上级单位批转的信息、校外同级单位传送的信息和校内各单位上报的信息。

(六)对学校各单位信息工作进行指导,开展信息员业务培训,对学校各单位信息工作进行考评。

(七)开展信息对外交流与调研。

第七条校内各单位信息工作的主要职责:

(一)根据学校信息工作要求,结合实际,完成本单位信息的收集、编写、报送工作。尤其是要在第一时间迅速收集上报本单位重大突发性事件、重要动态、重要紧急情况,并随后续报事态进展、处置措施、起因后果和吸取教训的情况。

(二)根据学校信息工作报送要点,围绕学校工作中心和重点,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,开展信息调研工作。

(三)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和原始记录的归档工作,确保信息来源可靠,全面准确,有据可查。

第三章 内容范围与报送要求

第八条信息收集的主要范围:

(一)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、教育部和省市重大决策、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校党委、行政工作思路、工作要点的情况。

(二)上级和学校领导检查工作、现场办公、调查研究的情况,以及在有关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贯彻落实情况。

(三)各单位重要工作、会议、活动等情况,尤其是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工作中取得的新成绩、提出的新思路、总结的新经验等。

(四)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和对重大社会事件、突发事件、热点事件的反应;师生员工对学校工作的建议、意见,特别是一个时期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热点、难点及分析。

(五)师生员工在各级各类竞赛、评估、评比活动中取得的成绩和重大研究成果。

(六)对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有参考价值的调查报告、专题研究材料和有价值的综合统计数据。

(七)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突发事件、重大责任事故及其他涉及不稳定因素和带有预警性、苗头性、倾向性、典型性的问题的反映及调查处理情况。

(八)其他需报知校领导了解情况、熟悉工作、辅助决策的信息。

第九条 信息报送的程序:

(一)各单位信息员对所掌握的信息材料进行收集、整理,经所在单位主管信息工作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盖章,上报党政办公室。

(二)对于各单位工作范围内的突发事件或其他重大紧急事项,各单位负责人应首先及时向分管校领导报告,同时告知党政办公室负责人,并在口头通报后及时向党政办公室补送相关文字材料。

(三)党政办公室对各单位上报的信息进行筛选、核实、完善,符合上报要求的重要、紧急、敏感信息经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审核、分管学校领导同意后尽快予以上报。

(四)报送后的信息由党政办公室做好登记、归档工作,被上级采用的信息条目定期汇报给学校领导并向信息来源单位通报。

(五)凡属涉密信息,执行保密工作规定,由保密工作人员管理。

(六)学校信息上报工作归口党政办公室,未经学校批准,各单位不得向外报送学校信息。

第十条信息报送的基本要求:

(一)报送信息要及时,确保信息的时效性。新闻动态类信息的报送应在事发后24小时内完成报送;紧急重大情况、突发事件类信息,必须严格按照“即发即报,随时续报”要求,在发现事件苗头或事件发生后,应立即通过电话报告分管校领导、党政办公室负责人,在1小时内将纸质版信息报送党政办公室,同时对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要跟踪掌握,随时续报,直至事件处理完毕;学校发出的约稿信息,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。

(二)报送信息要准确,确保信息的真实性。对所上报的信息要认真核实,坚持实事求是,内容真实可靠,尤其要确保信息中的事例、数字、处置措施等的准确性。

(三)报送信息要全面,确保信息的完整性。要有喜报喜,有忧报忧,既反映成绩、也反映问题,防止以偏概全;不可瞒报、错报,力避漏报。

(四)报送信息要规范,确保信息的价值性。报送信息应主题鲜明,内容扼要,语言简练,结构严谨,线索清晰,避免过多修饰性辞藻和主观评论性语言。收集信息时要甄别信息的价值,特别要注意收集具有典型性、指导性和综合性的信息。

第四章 考核与奖惩

第十一条 学校将各单位信息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单位目标责任考评,每年度组织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信息工作优秀个人评选,并给予表彰。

第十二条学校采用积分制办法对各单位信息报送工作进行统计,具体计分方法如下(紧急重大情况、突发事件类信息不计分):

(一)各单位报送的日常工作动态类信息每条计2分,综合调研类信息每条计5分。

(二)各单位报送的信息被学校信息刊物采用的每条另计5分,被学校领导批示的每条另计10分。

(三)各单位报送的信息被上级部门采纳或在门户网站发布每条另计8分,被上级部门批示的每条另计20分。

(四)约稿信息被采用的,每条计10分。

第十三条 严格落实信息工作责任制。对违反有关规定或工作不称职的信息员,学校将要求所在单位予以更换。对拒不完成信息工作任务或重大紧急情况信息迟报、漏报、瞒报并造成严重后果者,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分管信息工作负责人以及信息员的责任。出现上述情况者,取消该单位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参评资格。

第五章 附 则

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

西安航空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年7月26日印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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